【投資建議】: 自用或投資增值
【訴求重點】: 土地為特定農業區特種建築用地,可分A及B出售,A:85.12坪,B:174.2坪。本筆85.12坪,近新屋市區採買便利,台31線及66快速道路,南來北往交通便利,銀行或農會可配合低率貸款,歡迎來電預約看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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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紀人:劉明昌 (91)北縣字第000467號